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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2017-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的继续教育

2021-01-20 17:22:24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编辑:admin

咨询内容:

关于2017-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的继续教育是在哪里继续教育,不是在东奥了吗?请告知。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自2018年开始执行财政部、人社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根据该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我市升级的系统不支持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的补登,不补登暂无影响。2017年以前(包括2017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由人社部门负责,经咨询人社部门,2017年以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已不再补登记。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继续教育登记的温馨提示》,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学习要求自行完成2018年规定的90学时学习,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学时登记。现已过截止时间,无法补登记,请保留好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以后可作为完成2018年继续教育的凭证。市财政部门不指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请会计人员自主选择社会上信誉较好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网络化培训或面授培训。开展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应培训资质资格,要严格按我市财政部门规定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要求设置培训课程。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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